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台北市政府辦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準則」(海砂屋)建物善後處理準則,對未在公告日起5年內申請重建者,容積放寬比率將每年減少5%,以不低於10%為原則,藉以促使所有權人儘速協定拆除重建。

市府建管處長王榮進表示,海砂屋建築物及土地均屬私權範疇,其補強或重建,大多因建物所有權人意見分歧,雖多次協調仍難達成共識。

市府通過善後處理原則,除海砂屋鑑定原則及專案核准放寬容積重建計算方式訂有明確規範外,對未在公告日起5年內申請重建者,容積放寬比率將每年減少5%,折減後放寬總額以不低於10%為原則。

王榮進說,市府98年10月2日公告修正「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針對84年1月23日前已申報勘驗,經鑑定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採取稅捐減免、容積獎勵及補助費等方式,輔導民眾進行修繕補強與拆除重建事宜。

為明確規範實行細節,針對自治條例的鑑定原則、專案核准容積放寬的一定期限與容積計算方式,及應進一步補強、防蝕處理指定期限等處理辦法,訂定這準則共8條,昨天審議通過,於近期發布實施。

 

資料來源~~聯合報20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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