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表示,依現行都更容積獎勵辦法,若更新計畫能符合綠建築、提供社區公益、完整的街廓等要件,最高可獲0.5倍的獎勵容積,使更新案可享有1.5倍的法定容積。

     但若想再1.5倍之外,想額外爭取0.5倍的獎勵容積,依這一獎勵容積規定,只有屬於策略性再開發地區才有機會享有這項優惠。哪些地點才算策略性開發地區?營建署表示:「必須位於鐵路及捷運四百公尺範圍內、位於都會區水岸、港灣週邊適合高度再開發地區、或配合重大發展建設需要辦理都更,經地方主管機關報中央核定者。」

     營建署官員表示,策略性開發地區還必需滿足四條件才能獲得這額外的0.5倍獎勵容積,這四項條件如下:(1)更新單元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2)更新後集中留設公共開放空間達基地面積50%以上(3)整體規劃能提升附近環境品質(4)具綠建築標準。

     因此,營建署官員強調,迄今能獲得2倍法定容積的都更案,少之又少,而即或如今北市府想循「都市計畫法」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來爭取這0.5倍的獎勵容積,由於仍得依個案由地方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並送中央都市計畫委員會核定,這雖是跳脫「策略性開發地區」爭取額外容積獎勵的作法,但仍得視個案而定,不可能每案都獲2倍法定容積。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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