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中老屋換新屋的過程中,很重要的誘因就是可以獲得政府的獎勵容積,雖然政府有條文規定,但是規定中很多部分會以文字來說明數字的計算,有時也會造成估算上的挑戰性,更會因不同的條件影響容積獎勵的制度,而重點是最後還必須經過政府來做審議,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實施都市更新就一定可以爭取到所有申請項目及額度的容積獎勵。

      如果能夠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提供公益性的設計,就能夠協助解決都市發展的問題,可以爭取到的容積獎就會越多嚕!容積獎勵可以分成幾個部分:

1、原建築容積高於法定容積的獎勵。也就是說在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經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原來的建築容積高於法定容積者,可以依照原來的建築容積建築。

2、更新後分配面積低於當地居住平均水準之差額。意思是說,原先土地和建築物的所有權人所分配到的樓地板面積還是低於當地的居住樓地板面積的平均水準的話,就可以適度的增加建築容積。

3、 時程獎勵。因為政府為了鼓勵在一定的時程內申請實施都市更新,所以就會給予適度的容積獎勵。

4、 捐贈或興建公共設施的獎勵。經過都市更新後提供給社區使用的公益設施,這個部份樓地板面積可以不必計算容積。

5、規劃設計的獎勵。對於都市的無障礙空間,防災,景觀,生態有正面貢獻的建築,都可以得到容積獎勵,例如現在正熱門的綠建築。

6、安置舊違章建築的獎勵。為了讓都市更新能夠順利進行又不至於忽視弱勢族群所提供的獎勵。

 

 容積獎勵優惠措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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