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不管是要到銀行領錢,租屋合約,工作保密條約…等等,都需要簽名蓋章,才會具有其一定的效益。同樣的,在都市更新中的四個階段,包括了:劃定、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在實施的過程中也會需要住戶簽署同意書,每一階段的同意書所包含的意義自然也有所不同,同意書可分為: 

1.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同意書:
假設沒有經過政府劃定可是符合都市更新的條件,經過發起人提出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那麼住戶就可以簽署「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同意書」,這份同意書也只是表示住戶同意向政府申請劃定為更新單元。

 

2.事業概要同意書: 

如果是由政府或自行劃定公告為都市更新地區,住戶申請「事業概要」,假設同意劃定更新單元後繼續以都市更新來進行改建,那就可以簽訂「事業概要同意書」,只是同意更新地區內的土地及建物,採取都市更新方式辦理,同意事業概要之規劃方向、原則,但是不代表同意日後的後續規劃,所以不必擔心自身權益會有所損失,因為就算簽個1020張也不要緊啦! 

3.事業計畫同意書: 

當「都市更新概要事業計畫」通過審核後,為了落實「都市更新概要事業計畫」的構想,在這個階段,就會針對都市更新單元內的原有建築物應該要如何拆除、新建築物的設計及結構、住戶可以享受新建築物及停車位的分配等等相關的權益來進行細部的討論規劃,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可以保障住戶的最高權益。所以此時所簽訂的「事業計畫同意書」應該要慎重其事。

 

4.權利變換計畫:
這個階段住戶是不需要簽訂任何的同意書。 
 

 

所以說,在都市更新的過程中,住戶最多只會簽兩次同意書,就是「事業概要同意書」及「事業計畫同意書」,如果有人要您多簽同意書,那就靠各位的智慧嚕!!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jpg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同意書.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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