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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報導

為加速都市房屋的更新,以地盡其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對於明訂強制拆遷期限的房屋、土地改良物,最多只能再延長一年,期限過後,就要強制遷除持續無理抗拒的「釘子戶」。

     這項被視為「拔釘方案」的修法動議,從現實角度來看,的確堪稱是切中時弊。眾所皆知,一般都市地區老舊建築物的拆遷,常碰到許多搬遷、求償問題,以致產生不少所謂的「釘子戶」,往往一賴就是十幾年,甚至是幾十年,嚴重阻礙都更計畫推動。其中又以屬於廣義的國有財產土地,或者作為相關機關的眷舍用地,或者甚至是被強佔違建的情形更為普遍。這些老舊房舍,往往位在都市的精華區,但因政府的眷舍制度改變,基本上不再配發一般員工眷舍,舊有眷舍一方面年久失修,另方面住用者絕大多數也已非機關員工或直系親眷。但是機關既無力回收,同樣也沒有經費預算進行維修保養,於是就形成在都市精華區存在破落社區的特異現象,也正是推動都市更新所應優先適用的對象。

     然而儘管主管官署有心推動都更,但因現行都更條例並未明訂現住戶或佔用戶配合都更必須拆遷的年限,在缺乏公權力的介入下,老舊社區的都更,不論公有土地或民間私有土地,最後往往卡在少數「釘子戶」的百般拖延拆遷,使得都更計畫遲遲未能推動落實。

     類似這樣的案例當然所在多有,最凸顯的例子莫過於最近成為新聞報導焦點的有關台北市愛國東路、金山南路周遭的大面積原司法院與法務部眷舍。此一老舊社區由於位處北市中正區精華地帶,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早已規劃擬透過都市更新,予以變更為台北市新的金融中心,但是這個所謂的「台北曼哈頓計畫」喊了多年,始終只能原地踏步,關鍵因素即在於社區除了尚有部分法務人員的職務眷舍,另外還有些違建戶佔用的情形。

     按理說,要讓這些現住戶同意搬遷,給予合理的搬遷補償即不難解決,但推動多年,卻仍有些頑強的「釘子戶」死賴不走。對於那些算是合法的眷戶居住者,他們期待的不是公家機關統一的搬遷補償費,而是寄望能夠採以屋換房的方式,在都更後繼續於此精華區擁有一套房舍。至於非法佔用的違建戶,對於主管官署提出的搬遷補償,則往往是擺出弱者的姿態,以期能換得更多的好處。其結果,不管是「強勢釘子戶」或「弱勢釘子戶」,面對都更不約而同地都採取拖延戰術,使都更推動一籌莫展。

     俗說說:時間就是金錢。前述國產局想推動的「台北曼哈頓計畫」,在多年前構想推出之際,算得上是一樁具前瞻性的想法。但是空有想法難以落實,這些年來大台北地區新的商圈、新的金融中心紛紛出籠,令人擔心「台北曼哈頓計畫」即使能夠順利完成都更,依照藍圖大興土木,只怕到時候不只台北想要爭取成為亞太地區區域金融中心的機會已經錯失,甚至在台灣本島是否就能成為本地的金融中心,恐怕也要面臨其他區位的挑戰了。而如果真的陷入那樣的局面,則難保整個「曼哈頓計畫」,只是造就另一個蚊子計畫罷了!

     經由這樣的個案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政府部門要推動改革與建設,必不可少的兩個要素就是時機與法令配套。要談都市更新,現行的都更條例沒有一個公權力可以介入強制拆遷的啟動年限,注定只會出現一大堆不同理由訴求的「釘子戶」阻礙都更案的推動。因此,我們認為內政部針對性地修改都更條例,賦予公權力可以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限期啟動都更的法源,確是針對時弊的改革。當然在依法行政的同時,如何規劃更周延的配套,保護真正無力搬遷的「弱勢釘子戶」不致因都更而流離失所,正是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未來尚待集思廣益求其完備之處。

     同時,都更推動不順,不只讓市容無以更新,也不只未能使都市土地地盡其利,更嚴重的是它將扼殺都市發展向上提升的生命力與機會點。綜觀亞太地區,特別是對岸中國,有眾多城市透過周詳規劃,大刀闊斧建設,讓城市煥然一新,更具競爭力也更適宜人居。在這場城市發展的競賽中,台灣如果喪失機先,勢將淪為二線、三線的地方城市,也就更談不上城市的發展前景了。明乎此,台灣的更新和發展,如果還是像現在的牛步化,那真的就只能一步步地自我邊緣化了。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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