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追追追-部分住戶不願參與永春社區、文林苑都更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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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1122000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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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永春社區、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因部分住戶不願參加,更新計畫通過了二、三年仍未動工,有建商為解決僵局,已向市府申請「代為拆除」。都市更新處表示,會持續促成二邊溝通,但對於符合條件的「代拆案」,市府一定會執行。

     永春社區位在忠孝東路五段和松山路口,市府九十七年已核定更新最後階段的「權利變換計畫」,建商預備蓋十五層大樓。靠忠孝東路的一千二百坪基地,原本房子屋齡都有四十年,現在只剩二棟四層樓高的建物坐落原地,其他不是成了瓦礫堆,不然就被挖成空殼。原本的一百廿多戶,現只剩十三戶還有人住,其中有十一戶沒簽「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不願參與都更。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就是其中一戶,他說,不能認同更新後的分配情況,認為更新後不僅室內面積變小,土地持份也被稀釋,加上地價勢必上揚,「建商給你的補償,根本讓你買不回原本的地」。但承建的森業營造公司經理李政道回應,已盡力滿足住戶要求、私下多次溝通,甚至調整至每戶都比更新前分得的面積多,不懂反對者為何仍不能同意。二邊一直沒有共識,建商於九十九年十一月向市府申請代拆。

     住在士林捷運站附近的王家,更是堅持不參與都更,即使市府已在九十八年核定權利變換計畫、建商也把預售屋賣完,王家仍不願搬,還在外牆掛上「家,不賣也不拆」的布條。

     住戶王耀德說,他們家族二棟透天厝,一棟才蓋十幾年,另一棟超過卅年的,幾年前做過內外大翻修,他們「沒有必要」參與都更,自始至終都和建商說不參加,卻還是被納入更新基地。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自行畫定的更新單元,只要三分之二的地主同意就可做都更;同法第卅六條規定,建商可請政府代為拆除不願搬遷的住戶。永春社區、士林王家的都更案都至少開過二次協調會,住戶和建商仍沒有共識,若政府真的要強拆怎麼辦?彭龍三、王耀德都說,除了抗爭,別無他法。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則表示,市府執行拆除的立場堅定,但仍希望促成雙邊溝通,讓事情有轉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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