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法的要義,土地可以概分為都市土地和非都市土第二種。都市土地有都市計畫法,非都市土地有區域計畫法。因為都市往往面臨舊市區和新市區開發問題,所以都市處理舊市區的模式就是透過都市更新;處理新市區的模式就是透過土地重劃。因為區域計畫法並沒有新市區和舊市區問題,所以當然也不會有都市更新這個東西。

不過法律是人訂的,如果非都市土地,執意要推動都市更新也不是沒有辦法,最快的方法就是針對該地區擬訂一套都市計劃法,當都市計畫法通過之後,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推動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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