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都市更新條例或台北市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規定:

都市更新實施期間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都市更新完成後,地價稅和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

都市更新完成後,第一次過戶免徵土地增值稅、契稅

都市更新完成後,辦理第二次過戶土增稅和契稅打六折

不參與都市更新選擇賣斷領現金,土增稅和契稅打六折

都市更新的找補金額,免徵土增稅和契稅

都市更新之後以小孩的名義登記還是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都市更新贈與稅節稅建議如下: 

一、可以在每年110萬的免稅額度內,逐年將房屋的所有權持分透過分割過戶到小孩名下。由於是以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所以政府官方認定的不動產價值比市價還低。

二、如果小孩名下有資產(帳戶有錢),可以用小孩的名義出資或分戶貸款(都市更新的共同負擔成本),假使分配比是六四,將來分回的坪數100坪,小孩就可以登記40坪。

三、更新後在逐年進行產權持分分割過戶到小孩名下,因為都更後的土地持分變少,只是房屋評定現值變高(金額有限),所以官方認定的不動產價值比更新前還低。

四、如果土地增值稅不高也不想太麻煩,就更新後低價賣給小孩(紙上移轉),享受土增稅打六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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