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選舉期間,藍綠候選人競相推出社會住宅政策,為解決十大民怨之首的「高房價」問題,政府決定大力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不僅將在十年內興建近八萬戶社會住宅,更將研議協調公股行庫推出期間長達四十年的低利房貸。

經建會正在研擬的「黃金十年」計畫,包含十大幸福感指標,其中一項目標就是「住者有其屋」,規畫在二○二○年興建近八萬戶社會住宅為重點政策。

「住者有其屋」實施做法分為三部分,首先全面清查各地適合興建社會住宅的國有土地,由政府以分期釋出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興建社會住宅;其次是研議提供民眾貸款期間長達四十年的長期低利房貸,讓剛出社會的年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家,且還款的經濟壓力小一點;最後將同時配合社會住宅地點,規畫完善的捷運路網及公園等公共設施,健全社會住宅周邊的生活品質與機能。

官員表示,銀行規定,銀行對購買或建造住宅或企業用建築,得辦理中、長期放款,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年;但對於無自用住宅者購買自用住宅的放款,不在此限。官員強調,只要合乎授信規定,公股銀行會配合政策,承作四十年期的房貸,落實「住者有其屋」的理念。

官員表示,目前市場主流是二十年房貸,最長有銀行提供到三十年房貸,延長到四十年的好處,是可以平均攤還貸款金額。參考各銀行資料,一般房貸戶還清貸款的時間大約是六至八年,很少有貸款戶會等到二十、三十年的貸款年限屆滿才還清貸款。

 

資料來源~~人間福報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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