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將成立住宅處,專責公營出租住宅,並加強住宅管理機制,也藉此宣示市府將徹底解決青年住屋、弱勢住屋問題的決心。發展局正在研究組織修編,明年3月將把住宅處組織章程送交到議會審議,最快明年中成立。

在國宅政策大幅轉變及業務逐漸萎縮下,市府國宅處2004年3月走入歷史,改制為「都市更新處」,隸屬都發局轄下,成為二級單位。

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表示,為統一事權,市府將成立住宅處,「住宅處將跳脫以往國宅處的陰影,專注在公營出租住宅」。

丁育群說,市府將在100年至103年,規畫興建4808戶公營出租住宅,地點涵蓋台北市、新北市。住宅處任務很簡單,就是統一管理出租住宅。

他表示,未來市府將訂立自治條例,規範公營出租住宅的法源、承租條件,同時成立專責管理公司,負責出租住宅。

經費來源則由局務預算及北市國宅基金支應,並視未來出租住宅的土地、價款等編列預算。

市長郝龍斌明年初將出訪香港、新加坡視察公營出租住宅,發展局也會陪同考察,並納入成立參考。

不過,市府在議會下會期將重提成立都市更新公司案,是否會與住宅處任務重疊?丁育群強調,都更公司是公、民營合股,專門負責遷建基地及整宅都更;住宅處則是完全的公務機關,負責公營住宅規畫、設計、興建、出租及管理。

依發展局規畫,原本從國宅處併入發展局的五、六、七科,未來將納入住宅處,都更公司人力則由更新處人員支援。

 

資料來源~~聯合報20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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