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人居日」,傳達住是基本人權,但若是以社會住宅比率來看,台灣先進國家的差距動輒百倍。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昨表示,台灣的社會住宅比率不到一%,相較香港近三成、新加坡八.七%,似乎顯示台灣基本人權太低。聯盟發言人陳美鈴呼籲,政府能將社會住宅提升至五%。

     社會住宅聯盟表示,國際上統稱的社會住宅包括兩種,「只租不賣」和「中繼住宅」。只租不賣是針對弱勢族群設立,中繼住宅則是針對新婚夫妻或是青年等,暫時收入較吃緊的族群,等到存夠錢後,再搬出買自己的房。

     不過,以台灣的狀況來說,全台社會住宅僅有六三九七戶,占住宅總量僅○.○八%。全台的中繼住宅也寥寥可數,台北只有近四百戶,位於內湖和萬華區,主要是針對公共工程的搬遷,提供給遷住、暫時安居的民眾。

     再深入看,台灣社會住宅占住宅總量比例僅○.○八%,遠遠落後國際標準,其中房價高漲的台北市,社會住宅比例為○.六四%、新北市○.○二%、高雄市(合併後)為○.○三%。反觀其他國家,新加坡的社會住宅比率近九%、高房價的香港更有二十九%、荷蘭達三十四%、英國達二十%,整體歐盟平均達十四%。

     陳美鈴更指出,台灣政府常表明台灣的自有住宅率達八成以上,其實這都是重複計算的結果,包括單人持有多戶房子,以及沒有扣除南部北上工作,在外租屋但親友持有房子的民眾等等。

     陳美鈴昨日在記者會中呼籲,希望政府不要再賣國土,而是要成為土地守護者,建議政府優先釋出合宜用地供社會住宅興建,並且配合都市計畫變更、市地重劃、都市更新、聯合開發等做法,取得社會住宅,幫助弱勢民眾。

     陳美鈴進一步指出,台灣目前有高達一百多萬戶的餘屋,也可以透過租稅工具、獎勵措施或是租金補貼,讓這些空屋做為社會住宅。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20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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